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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文合同转到自媒体平台,阅文合同转到自媒体平台可以吗

  1. 如果阅文合同更新成功,网文作家们该何去何从?
  2. 阅文集团推出的新合同严重侵犯作者权益,为什么还具有法律效力?

如果阅文合同更新成功网文作家们该何去何从?

目前阅文包揽了全国网文的网站80%以上的市场占有率,如果行业的领头羊都这样做了。还能挣大钱,那么不排除剩下的会跟风。因为挣钱,这就是资本,如果网文这次妥协输了,其他行业也可能面临这同样的问题 ,那就是资本的力量

如果阅文合同更新成功,网文会放弃写作

目前,阅文合同最大的争议就是作者权益的《著作权》不属于网文作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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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一句话来形容阅文合同更新后网文作者的处境,那就是“网文***”。

没错,***!

作品是你写的,但是所有权不属于你,你只是个***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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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阅文对你不满意,随时把你换掉,找人代写。充其量作者就是一个***,自身利益已经无法保障。

阅文合同更新后,顶级大神会成为一名顶级***,也会成为随时可以丢弃的垃圾

而中低层作者可能基本保障都没了,拿什么来发电,免费写作,毕竟人要生活,要吃要喝,这都需要钱来支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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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网文免费时代的到来,必然会刀光剑影。

也许资本主义占据着优势,可以无视本来就收入岌岌可危的网文作者。

阅文集团推出的新合同严重侵犯作者权益,为什么还具有法律效力?

这个应该叫做合同。应该是供货商协议。阅文是***购。作者是供货商。人家只管你的货好不好卖,不管你的货是怎么来的。哪怕你是偷来的!而且还得押你的货款呢!人家是卖完货过一段时间再给钱。就这么任性!

有法律效力和是否侵犯作者权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、不违反公序良去、不侵害国家利益、不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,合同一般都会有效。侵权是合同成立后,合同条款对合同一方过于严苛,甚至是有失公平;或者是合同履行中,有对他人的侵权行为。如果觉得合同内容🈶️显失公平的,可以要求撤销该合同。

看一下什么样的合同属于无效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52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合同无效,1、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,2、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,3、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,4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,5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

合同有不同的条款,部分条款无效,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的,其他部分仍然有效。

而作者的权益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。有的权利是可以处分,有的权利是不能处分的。而且作为一个推广平台收取一些费用也是合理的。如果认为其行为侵犯了作者的权益,可以保存好证据。向人民***提***讼。

这事简单得很。换个方式说就是一个乡村有位老板投资很多钱修了一块住宅区(起点前期砸钱在收入很少的网文市场,并把它做大),又用各种优惠价格把房子和店面租出去,等这块地方人多了值钱后,且合同到期后(新合同是新书才签),把租金提高到很高很高。问题是人又没违反旧合同,且你爱租就租不租人又不强迫你。这事何来违法?最多你骂几句这老板心眼忒坏罢了,这就是生意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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